各班级、班委:
根据《经济学院班团一体化建设实施细则(试行)》、《经济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试行)》相关要求,拟表彰一批在团班建设中表现积极、成绩突出的团班骨干,现将2023-2024学年经济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要求通知如下:
1.申请报名。学生个人申请或班主任、辅导员老师提名推荐,填写《经济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详见附件)。
2.征求意见。广泛征求所在班级同学意见、班主任、辅导员意见,参考《经济学院综合素质评价细则》,请各班于6月15日前,根据实际工作表现,团班骨干评价分为优秀、良好、称职三项(优秀比例占人数的30%,良好的比例占人数的50%,称职的比例占人数的20%)。
3.组织评审。请各班于6月18日前将班级内纸质版申报表汇总,上交至年级辅导员处。由学院评审小组进行评议。
4.学院公示。将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5.学院审批。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审批。
6.表彰与奖励。将授予相应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在综合测评中给予相应加分,典型事迹可在院内进行宣传,同时视校友捐赠情况给予一定奖励。
联系人:各年级辅导员
经济学院学工办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