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广工大规字〔2018〕37号、广工大规字〔2019〕31号)和学院评审细则的要求,经研究生申请,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推荐名单(参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期内如有任何异议,请以电话、书面形式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实验楼B北203)反映。反映情况时须用真实姓名,须有具体事实;匿名的举报反映,或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一律不予受理。逾期不反映,视为无异议。
公示时间:2021年9月24日-27日
联系方式:辅导员黄老师 87080265
学院党委陈老师 87080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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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贸易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