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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贸易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公示(三)

2021-04-23 19:51

  根据《广东工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办法》,现将2021年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以附件形式公示如下。

  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院反映,并提出具体事实。反映情况时须签署实名。

  公示期:2021年4月23日至2021年4月25日

  受理地址:经济与贸易学院研究生办公室B南203

  联系电话:020-87080342

  联系人:刘老师

  备注

  录取原则严格执行“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应用经济学(020200)与金融(025100)专业复试工作方案”

  https://jmxy.gdut.edu.cn/info/1045/8931.htm

  (三)录取原则

  将根据录取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首先从专业第一志愿报考的复试及格考生中录取,其次再从专业非第一志愿报考的复试及格考生中调剂录取。总成  绩并列且正好处于专业录取名额边缘的考生,按照录取名额录取初试成绩较高的考生。拟录取考生须按照学校要求签订相关协议。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2、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面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3、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

  4、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

  5、提供虚假信息。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各学院不得将不予录取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