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首页 > 公示 > 正文

经济与贸易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公示

2021-03-31 21:56

根据《广东工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办法》,现将2021年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以附件形式公示如下。

 

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院反映,并提出具体事实。反映情况时须签署实名。

 

公示期:2021年3月31日至2021年4月2日

 

受理地址:经济与贸易学院研究生办公室B南203

 

联系电话:020-87080342

 

联系人:刘老师

 

备注

录取原则严格执行“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应用经济学(020200)与金融(025100)专业复试工作方案”

https://jmxy.gdut.edu.cn/info/1045/8931.htm

(三)录取原则

将根据录取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首先从专业第一志愿报考的复试及格考生中录取,其次再从专业非第一志愿报考的复试及格考生中调剂录取。总成绩并列且正好处于专业录取名额边缘的考生,按照录取名额录取初试成绩较高的考生。拟录取考生须按照学校要求签订相关协议。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2、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面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3、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

4、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

5、提供虚假信息。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各学院不得将不予录取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