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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01 10:08
根据《广东工业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2018级经济学招生学生专业分流方案》的指导思想及分流原则,结合学生志愿申请,现将其专业分方向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3天,若对公示信息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材料向经济与贸易学院教学部反映,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具体事实。
公示时间:2019年11月1日—2019年11月3日
联系电话:87080223(经济与贸易学院教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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