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示 > 正文
2019-05-24 16:17
根据《广东工业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2018级金融学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方案》的指导思想及分流原则,结合学生志愿申请和分数绩点排名,现将其专业分流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3天,若对公示信息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材料向经济与贸易学院教学部反映,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具体事实。
公示时间:2019年5月24日—2019年5月26日
联系电话:87080223(经济与贸易学院教学部)
上一篇:经贸学院教师申报2019年“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公示
下一篇:广东工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分委员会、评议组委员候选人公示(经济与贸易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