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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经济与贸易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公示

2019-03-25 14:37

现将我院2019年经济与贸易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公示如下:

2019年 经济与贸易 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一、复试时间及安排:


报到与资格审查

笔试

面试

体检

日期

3月28日(周四)

3月28日(周四)

3月28日(周四)

3月28日-4月1日

具体时间

07:30~8:10

8:30-10:00

10:10-12:10;13:00-18:00


地点

经济与贸易学院B北307室

应用经济学(020200)专业复试笔试地点:实验楼B北301

金融(025100)专业复试笔试地点:实验楼B北217、实验楼B南301

第1组:

考生等候地点:科技金融实验室(实验楼B北-406)

考生英语面试地点:多功能学术报告厅(实验楼B北-301)

考生政治素质考核地点:(B北-207)

考生综合面试地点:B北-307

第2组:

考生等候地点:金融工程实验室(实验楼B北-401)

考生英语面试地点:智慧金融实验室准备室C(实验楼B北-404东侧)

考生政治素质考核地点:智慧金融实验室B(实验楼B北-404)

考生综合面试地点:智慧金融实验室A(实验楼B北-404)

3月29日——东风路广工大校区医院;

3月28、30、4月1日——大学城广工大校医院。

其余时间:广东省中医院(大学城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其他特别提醒





二、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考生应下载《广东工业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单》,按要求粘贴照片并填写信息,同时携带已办理的《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政治思想表现审查表》,于报到当天提交给工作人员,并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

2.准考证;

3.应届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交验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全国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证明、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加盖成绩管理单位公章,往届毕业生可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5.其他:

国防生须提交所在学校选培办提供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并提交保留学籍申请(1到2年)。“退伍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提供《应征入伍批准书》及《退出现役证》。

能够较好表征考生的学业水平的相关材料,如有,考生可自愿携带。

三、复试内容

包括专业知识、外语、综合素质三个部分的考核,满分:100分。

(一)笔试(占复试成绩的40%)

复试笔试考试科目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复试笔试科目名称

参考书目

020200

应用经济学

应用经济学

笔试题范围:广东工业大学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硕士点的三个培养方向的相关领域知识(参考书目无)。

025100

金融

金融学综合

笔试题范围:

黄达. 金融学(第四版).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7.

吴晓求. 证券投资学.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4.

以及广东工业大学金融专业硕士学位的三个培养方向的相关领域知识(参考书目无)。

注:对于选考了396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或者395经济类联考综合的考生,如果申请调剂到我校金融(025100)专业,必须加试“数学”。加试环节安排在面试之后。加试成绩低于60分(满分100分)者,不予录取。

(二)面试(占复试成绩的60%)

1.外语考核(占复试成绩的20%):考查日常外语交流水平以及专业外语应用能力,以口试的方式进行。

2.综合素质考核(占复试成绩的40%):考核内容包括对考生的政治立场、政治观点以及综合素质等考查以及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个人素质,考核以面试的方式进行。

(三)体检:

1.体检费缴纳:在我校医院参加体检的考生需在体检前一天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进行缴费(具体缴费操作将在我校研招网发布)。如出现无法缴费的情况,请及时联系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0-39322722。

2.体检表领取:3月28日早上07:30~8:10,考生报到时领取体检表。

3.体检注意事项:

体检前3天尽量清淡饮食,空腹抽血。自带本人身份证,便于核查考生身份。女生请不要穿裙子或连体裤袜体检。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后将体检表交到医院预防保健科总检处

(四)心理测评:

所有复试考生(含调剂生)均需在复试前一天完成网上心理测评,测评网址为http://psy.gdut.edu.cn,测试步骤请见:复试阶段提前心理测评指引

四、录取原则:

1.按照总成绩排序录取,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初试成绩×50%÷(初试满分/100)+复试成绩×50%。

2.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凡是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对于调剂生,必须及时在在调剂系统确认“待录取”,超24小时未确认“待录取”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公示期为2019.3.25-2019.3.27,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送经贸学院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87080256,联系人:石老师、樊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