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单位:经济与贸易学院
根据教务处《关于开展第十届校级教学成果奖励的通知》,参照《广东工业大学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广工大规字〔2016〕36号),《广东工业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奖励办法》(广工大规字〔2016〕37号)的相关精神,经个人申报、单位初审,现拟向学校推荐相关项目参加第十届教学成果奖励评审并予以公示。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向我院反映。反映时请署实名,并提供具体事实或依据。
公示期:2017年2月22-24日
受理部门:广东工业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
联系人:石宇杰
联系电话:87080256
联系邮箱: jmyb@gd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