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01 11:10
来源: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发布机构: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编制实施好我市“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绘就全市发展蓝图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今年,我市将全面开展“十四五”规划前期研究工作,为明年市委《建议》和“十四五”规划《纲要》起草打好基础。为广泛凝聚社会各界智慧,进一步提高规划编制质量,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开展汕头市“十四五”规划前期研究工作的通知》(汕府办传〔2019〕51号)中由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的研究课题,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研究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二、研究课题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研究机构的“十四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共11项,主要聚焦汕头市“十四五”时期及中长期发展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关键性重大问题。请各申请单位仔细根据课题具体研究内容,结合本单位研究优势认真选报课题。鼓励有条件的研究机构围绕汕头市“十四五”及中长期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自行组织开展相关课题研究,完成后提交研究成果。
三、申报条件
1、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咨询机构、大型企业、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各类智库,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可根据公告要求,并结合自身研究优势进行申报。鼓励组成跨领域、跨学科的专家团队联合申报。课题申报单位须精心组建课题组,确定课题组负责人,并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
2、课题组负责人须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研究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并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近五年承担过国家和省部级,特别是汕头市相关课题研究的优先。课题组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课题组负责人。课题负责人必须参加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组织的成果汇报及评审会,并汇报课题研究成果。
3、课题申报单位可根据自身研究优势和团队能力,申报一个或多个课题。原则上每位课题负责人承担的课题不得超过2个。
四、选聘程序
1、申报期限: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8日(以邮戳时间为准)。
2、下载材料:申请单位可登录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发展改革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研究课题题目》和《汕头市“十四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申请书》(以下简称《课题申请书》)。
3、填写材料:申请材料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课题申请书》须由申请单位加盖公章。
4、提交材料:申请单位应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密封提交《课题申请书》(一式十份),同时提交电子版文件(在邮件封面处注明汕头市“十四五”规划课题申请字样)。
5、组织评审: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从申请单位的团队实力和工作基础,以及申报课题初步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创新性等方面,进行综合研究评估,择优遴选课题承担单位。结果确定后,将在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发布公告信息,并于2019年11月20日前通知承担单位联系人。
五、进度要求
公开选聘课题应按照以下课题进度要求开展研究:
1、签订协议阶段。承担单位接到遴选结果通知后,于2019年11月25日前与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签订课题委托协议,正式确定课题方案和相关事宜。
2、开题启动阶段。承担单位签订委托协议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组织召开课题开题会,正式启动课题研究。
3、课题送审阶段。承担单位应在课题研究报告的基础上,结合课题讨论汇报会的相关意见,于2019年12月底前形成课题送审稿报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4、最终成果阶段。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对课题送审稿进行审核并反馈意见,承担单位根据意见做进一步深化研究,并于2020年1月6日前提交最终成果。
5、课题结题阶段。最终成果符合要求的,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将于2020年1月中旬前办理课题结题手续。
六、经费补助
根据研究工作需要,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安排一定经费资助,每项研究课题原则上不超过15万元。
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汕头市海滨路8号市委大院6号楼501室,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规划综合科(邮编:515036)
联系人:欧育棉、谢少彦,电话:0754-88281206,传 真:0754-88281244,电子邮箱:ghzhk@126.com
http://zwgk.shantou.gov.cn/stdp/1500/201911/bfbb32e791984fcaaef3d8a32403df12.shtml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