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首页 > 通知 > 正文

关于开展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2022年11月)

2022-11-10 15:12

各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学院202211月份党支部主题党日学习内容和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主要学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继续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于20221016日至1022日在北京召开,各级党组织要将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精神作为当前及以后的首要政治任务,认真学习领悟,做到学思践悟、入脑入心,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推动事业发展。

2.继续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要精心组织安排,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结合第一卷、第二卷、第三卷一起学,结合实际一起学,结合改革发展稳定等各方面工作一起学,可采用个人自学、党员领导干部领学、重点篇目集中学、党课(微党课)讲授学等方式,引导广大党员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知原义,更好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

3.理论学习与实践学习相结合。组织党员根据二十大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结合自身角色定位、岗位职责,广泛开展实践服务活动,如志愿先锋岗、领航舍友计划,引导广大党员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切实为群众服务,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基本环节

1.按月交纳党费。党员参加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时,应主动、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党支部应做好登记。

2.讲授一次党课或微党课。围绕学习主题讲授党课、微党课,党课、微党课要体现党性、政治性,可结合学习、工作、生活等实际。党课、微党课讲授方式可灵活多样。党员领导干部应带头讲党课,提倡支部党员同志积极讲授微党课。本月可重点结合二十大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开展党课、微党课学习。

3.组织一次学习讨论。围绕学习主题积极开展学习交流讨论,增强学习效果。党支部应做好会议记录,逐一、规范记录党员主要发言内容。

三、基本要求

1.各党支部根据通知精神要求,结合本支部实际,认真组织,加强指导,抓好落实。各基层党支部要做好组织实施,注重提高主题党日质量,要将学习与具体工作相结合,将政治理论学习成效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动能,推动单位事业发展,做到双融合双促进。

2.每名党员都应自觉、积极、认真参加。

3.进一步严格和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坚持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坚持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相结合,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真正做到入脑入心。

4.各党支部需按月开展组织生活,并做好组织生活记录。

联系人:何佳英

电 话:020-87080265

邮 箱:hejy@gdut.edu.cn

经济学院党委

 20221110

附件:学习参考链接

1.《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https://www.12371.cn/2022/10/25/ARTI1666705047474465.shtml(共产党员网)

2.《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

https://www.12371.cn/special/zglz4/ml/ (共产党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