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院金融专业硕士(简称MF)的培养水平、促进产学研合作、建立学校和行业导师相结合的教师团队,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及《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3号)文件精神,《广东工业大学兼职导师聘任与研究生联合培养管理办法》(广工大研字〔2011〕5号)以及《广东工业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金融专业校外兼职硕士生导师遴选办法》(2019年11月),现向社会公开遴选金融专业校外兼职硕士生导师(简称“校外硕导”)。
请有意申请MF校外兼职硕士生导师的人员,认真阅读附件1:《广东工业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金融专业校外兼职硕士生导师遴选办法》;填写附件2:《广东工业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专业学位校外兼职硕士生导师资格申请表》,并于6月25日下班前将电子版申请表发送至研究生办公室邮箱jm_yjsbgs@gdut.edu.cn,同时提交纸质版申请表(双面打印,须手写签名)到实验楼B南203,刘老师收(联系电话:020-87080342)。
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经济与贸易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