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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2 16:44
单 位:财务处各单位:
《关于印发<广东工业大学暂付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广工大规字〔2020〕8号)已在校内公文发布,从6月1日开始实施,请遵照执行。
为方便师生理解文件管理规定,同步发布《广东工业大学暂付款管理办法(试行)解读》,请下载查阅。
附件:1.《广东工业大学暂付款管理办法(试行)》
2.《广东工业大学暂付款管理办法(试行)解读》
财务处 2020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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