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 位:教务处
各教学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五一劳动节和青年节期间普通本科学生教学安排通知如下:
一、五一劳动节:
1、4月29日(周日)至5月1日(周二),放假共3天,5月1日为法定节假日。
2、4月28日(周六)的公选课、重修、双学位等教学安排调到4月30日进行,4月30日(周一)的本科教学安排调到4月28日(周六)进行。
3、4月29日(周日)原安排的公选、重修等教学安排正常进行。
二、五四青年节:
5月4日(9周周五)下午停课半天,下午已经安排的课程考试正常进行。
顺祝全校师生员工节日快乐!
特此通知!
教务处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