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经贸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接收工作的办法
根据教育部有关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政策,以及我校201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复试接收工作的安排,结合我院的具体情况,现对我院2015年推免生复试接收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接收对象
获得推免资格的2015年全国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接收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政治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未曾受到过学校行政处分。
2.身心健康,有足够的精力和能力完成硕士研究生学业。
3.学业成绩优秀,已获得本科所读高校的推免生资格。
三、复试接收工作办法
1.本校推免生接收
1)获得本校推免资格的学生于9月26日前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并选报我院。
2)学院于9月27日前根据具有推免资格学生的报名情况(含外校生)确定复试名单。
3)学院复试考核
学院于9月29-30日按照之前公布的复试接收工作办法组织推免生进行复试(不适合读研者直接淘汰),确定拟录取名单,并送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外校推免生接收
1)外校推免生于9月25日前登录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w.gdut.edu.cn)下载“广东工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并打印(电子版发到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邮箱,纸质版复试时提交)。
2)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并选报我院。
3)学院根据报名情况和考生确定复试时间并发送复试通知,复试结束后将录取情况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四、复试接收工作组织
1.推免生复试接收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学院成立2015年推免生复试工作组,由学院领导任组长,成员包括硕士点负责人、学科带头人、招生宣传工作组相关负责人及相关专家。
2.学院复试工作组将本着德、智、体、美等多方面全面衡量原则,注重对推免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业成绩、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进行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五、奖助政策
1.第一志愿报我校并被录取的推免生给予优秀研究生一等奖学金10000元,并每年给予助学金7000元。
2.我校及985、211高校第一志愿报我校并被录取的学术型推免生,将全部进入我校“拔尖创新人才计划”,第一年获得资助10000元。
3.学院招收的推免生中绩点最高者,将优先推荐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0000元/人;
六、其他事项
1.被录取的本校推免生,须与学校签订《广东工业大学录取本校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
2.被录取的推免生,在研究生入学前,受到党、团、行政处分,课程修读或毕业设计(论文)不及格,将取消录取资格。
复试接收工作日程安排
阶段
| 时间
|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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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接收阶段
(9月25日-10月25日)
| 9月25-27日
| 获得推免资格学生进行网上报名,学院确定复试名单,并发送复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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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9-30日
| 学院组织复试、体检、公布复试结果,并签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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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0日
| 报送拟接收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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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8日
| 学院收齐获推免资格学生的申请表、成绩单,拟接收学生的复试登记表、协议等材料,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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