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 位:教务处
2014-2015学年度第一学期(2014秋季)的教学任务安排已下达,请各教学单位在安排教学任务的同时,做好教材选订工作。
1、选用教材时,应优先选用面向二十一世纪教材以及十五、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2009年以前出版至今未修订过的教材原则上不再选用。
2、选用教材范围为我校全日制本科生2014-2015学年度第一学期使用的教材。
3、2014-2015学年度第一学期要使用的所有自编教材(含自编实验指导书)必须在本次征订时间内报订计划并提交印刷样稿。
4、各有关教学单位须指定教务员(或专人)负责教材选用计划,做到准确及时,避免漏订错订。
5、由于教材选用计划直接关系到学生的经济利益,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若因报订错误造成学生经济损失,由相关责任人及单位负责。
注:(1)不需要教材或续用学生已发教材的课程也必须填写,在所用教材名称栏内注明“不用选订教材”或“续用学生已发教材”;
(2)双语种教材默认为选用中文版,需用英文版的必须在书名后注明:(英文版)
2、请各教学单位教学负责人认真审核本教学单位任课教师提交的《广东工业大学教材(含自编讲义)选用审批表》,并签署意见。
3、请各教学单位教务员收集汇总本单位的《广东工业大学教材(含自编讲义)选用审批表》,在教材管理系统中输入教材信息、教师联系电话。系统录入开放时间:5月19日至6月6日。录入完成后,在系统内提交数据,并生成报表,在系统内上传《广东工业大学教材选用汇总表》。
4、全校性公共选修课的教材选用程序与必修课教材选用程序一样。
5、选用自编教材(含自编实验指导书)的任课教师请于6月6日前向教学单位提交《广东工业大学教材(含自编讲义)选用审批表》,并于6月13日前递交印刷样稿到教材科核定,由教材科安排印制。(注:选用自编教材者必须对印刷样稿拥有版权或已取得授权;若递交电子稿须为PDF格式文件,格式转换方法详见附件。)
请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教材征订时间完成相关工作。因未按时提交而造成漏订教材,或未按时递交印刷稿造成上课无教材者,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