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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2-02-18 00:00

单 位:科技处(人文社科处)

各有关单位:

2012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以下简称“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2012年度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类:(1)重大项目是指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可望取得具有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2)重点项目是指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2万元;(3)一般项目是指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9万元。

二、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资助范围:

(1)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

(2)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

(3)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译著和工具书,不含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

(4)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以非纸质方式呈现的研究成果。

2.后期资助项目的对象和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资助对象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的在编在岗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且能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后期资助项目中的重大项目申请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重点项目申请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般项目申请者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需同时具有博士学位);

(3)申报项目必须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可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1)得到过任何单位或部门研究资助和出版资助的成果;

(2)与出版社签订过出版合同的成果;

(3)申请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

(4)所报成果为近5年(2007年1月1日以后)答辩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

(5)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

三、出版要求

后期资助项目的最终成果,由教育部商高等教育出版社统一装帧出版。对最终成果形式、版式和出版单位等有特殊要求者,通过鉴定并经社科司批准后,可由项目责任人自行联系出版,但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字样。

四、我校申报安排

此项目属限额申报。请有意申报者于2012年2月24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1份报交至科技处人文社科科。

联系人:朱艳 39322152

附件:教育部后期资助申请书

教育部后期资助项目问题释义

教育部哲学社科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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