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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国家社科重点/重大科研项目培育计划申请

2024-10-09 10:15

各位老师:

学院已制定了《经济学院国家社科重点/重大科研项目培育办法》。依据办法,学院现开展国家社科重点/重大科研项目培育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请有意向、且符合申报资格的老师,提前准备好填写完整的《经济学院重大科研项目培育计划申请书》(内含《国家社科重大项目申请书》),于10月18日之前,将电子版以及纸质版(一式三份)提交到学院科研管理秘书陈倩老师。学院将组织专家评审、答辩等方式,决定是否批准资助。

一、申请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和师德师风、具有良好的学风、学术道德和合作精神。

(二)业务条件

1. 申请人应至少主持过2项国家基金项目:如2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2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或国家自然科学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各1项。

2. 近五年,申请人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学校认定的T1层次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

二、培育项目的结题要求

在培育期内,申请人必须达到下面3条中的一条:

1.主持获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重大项目;

2.主持获批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

3.受资助期间,申请人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但第一作者须为广东工业大学教师)身份,在学校认定的人文社科类中文T1或中科院SSCI一区杂志上,发表论文2篇;

三、对于批准立项的培育项目,学院的资助规定如下:

1.拟资助额度3万元/项,具体金额视当年学校预算而定。

2.资助方式:(1)培育项目获批后,学院首次资助1.5万元;(2)完成第一年度目标后,学院继续资助1万元;(3)完成所有目标,学院资助完余款。

3.项目金额使用范围:(1)成果发表费;(2)符合学校财务报销制度的常规的学术交流费。

关于《经济学院国家社科重点/重大科研项目培育办法》更详细的信息,请相关老师们查阅学院文件。

附件:经济学院重大科研项目培育计划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