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首页 > 学工 > 正文

关于开展经济与贸易学院2018届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8-05-02 08:42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集中展现我院青年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学院决定开展经济与贸易学院2018届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经济与贸易学院全体2018届毕业生

二、评选类别

本次优秀毕业生评选设置个类别,分别是优秀共产党员1个学术科技创新之星2个学业优秀大学生1个自强不息大学生2个、优秀学生干部2个、志愿服务之星1个、社会实践之星1个)、文体之星(1个)、专业之星4个毕业生可结合自身在校期间的表现情况相应的一个类别不可重复申请

二、评选要求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积极上进;

2、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校、学院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谦虚谨慎,品行端正,思想品德优良;

4、无恶意拖欠学费等不诚信行为

(二)具体条件

1.在具备基本条件的基础上,申请优秀共产党员,至少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共正式党员,自觉履行共产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带头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性观念强,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坚持原则,遵纪守法,自觉树立和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

2)在推进学生党建工作中表现突出,积极参加党组织的活动,

获得“优秀党员”或“示范党员”称号;

3)团结和带领广大同学,积极参与校园文化建设,在校园文化建设和优良学风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所在党支部获得“十佳学风建设优秀党支部”或“示范党支部”等荣誉称号者优先考虑;

4)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秀,积极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并获得优异成绩

2.在具备基本条件的基础上,申请学术科技创新之星,至少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积极参加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具有创新精神,在校级以上(校级)“挑战杯”竞赛、学术竞赛、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得重要名次者;

2)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报刊杂志发表过学术论文者(包括第二作者);

3)参加省级以上(含省级)学术会议,其论文被收录或作大会发言;

4)独立完成或作为主要成员参加课题申,并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立项。

3.在具备基本条件的基础上,申请学业优秀大学生,至少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热爱所学专业,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秀,通过大学英语六级且三年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专业的5%,连续三年获得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以上(含二等奖学金奖励;

   2)取得高校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

4.在具备基本条件的基础上,申请自强不息大学生,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但自强自立,积极进取,勤奋好学,三年总绩点在专业排名前30%在校期间最少获得一次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2有改变命运和克服困难的坚强精神斗志,有勤工俭学和自立自强的典型先进事迹,热心公益事业,主动向他人及社会奉献爱心,产生积极的社会影响。

5.在具备基本条件的基础上,申请优秀学生干部,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担任班团支委、班委干部;党支部书记、委员;辅导员助理;学院团委、学生会、党建和心悦主要干部;校团委、学生会、社团联合会、红十字会、艺术团等干部,校学生社团(包括学校广播台、记者团)副会(团)长以上干部

2)积极参加校园文化建设活动,并获得院级以上奖励;

3)思想品德测评良好以上,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含一年),工作积极,业绩突出,在校风、学风建设中起带头作用,得到同学们普遍肯定。

6.在具备基本条件的基础上,申请志愿服务之星,至少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积极践行志愿精神,服务业绩突出,服务时间较长,事迹感人;

2)在志愿服务活动中成绩显著,获得院级以上(含院级)“优秀青年志愿者”“红十字会积极分子”等荣誉称号

7. 在具备基本条件的基础上,申请社会实践之星,至少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勇于实践锻炼,体现出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团结协作的精神,在活动中表现突出,获得院级以上(含院级)“社会实践积极分子”等荣誉称号;

2)积极带动周围同学参与校园内外实践活动,以自己的努力推动实践育人工作的开展;

3)受到各级各类新闻媒体报道或获得校级以上奖励者优先考虑。

8.在具备基本条件的基础上,申请文体之星,至少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经常参加体育锻炼,有体育方面的爱好和特长,具备良好的体育道德,热心推广体育运动,在校园体育运动中发挥良好带动作用;

2)具有一定的艺术修养和水准,积极推动校园艺术文化建设,在美术、音乐、舞蹈、戏剧、摄影、书法等方面事迹突出;

3)积极参加各类文体比赛,在文体竞赛中校级以上(含校级)荣誉。

9.在具备基本条件的基础上,申请专业之星,至少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三年总绩点在专业的15%

2在校期间最少获得一次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

3在校级以上(含校级)学术竞赛、文体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4在校期间担任过最少一年的学生干部,在集体生活中有一定的贡献

5在同学中威信较高,为学校、学院的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在校风、学风建设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三、评选程序

(一)报名

依据评选条件,采取个人自荐的方式填写申请表,写好1500字左右能突出本人亮点、展现风采的事迹材料,并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材料,上交到年级辅导员进行报名。  

(二)审核、评选

学院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对材料属实且符合条件者进行择优评选。评选的最终结果在学院进行公示。  

(三)宣传。 

学院对最终评选上的毕业生及其事迹材料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宣传、展示。

四、时间安排

报名阶段:5255日;(逾期视为弃权)

评审阶段:579

公示阶段:5911

五、表彰奖励

学院将统一授予各类获奖学生经济与贸易学院2018届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并予以表彰。



广东工业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

201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