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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的通知

2024-05-22 16:54

各班级、班委:

根据《经济学院班团一体化建设实施细则(试行)》、《经济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试行)》相关要求,拟表彰一批在团班建设中表现积极、成绩突出的团班骨干,现将2023-2024学年经济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要求通知如下:

1.申请报名。学生个人申请或班主任、辅导员老师提名推荐,填写《经济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详见附件)。

2.征求意见。广泛征求所在班级同学意见、班主任、辅导员意见,参考《经济学院综合素质评价细则》,请各班于6月15日前,根据实际工作表现,团班骨干评价分为优秀、良好、称职三项(优秀比例占人数的30%,良好的比例占人数的50%,称职的比例占人数的20%)

3.组织评审。请各班于6月18日前将班级内纸质版申报表汇总,上交至年级辅导员处。由学院评审小组进行评议。

4.学院公示。将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5.学院审批。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审批。

6.表彰与奖励。将授予相应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在综合测评中给予相应加分,典型事迹可在院内进行宣传,同时视校友捐赠情况给予一定奖励。

联系人:各年级辅导员


经济学院学工办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