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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关于开展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的预通知

2025-04-11 15:11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在2025届毕业生中挖掘优秀典型,充分发挥榜样引领作用,激励和引导广大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奋发向上,积极进取,经研究,我院决定开展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本科毕业生评选条件

1.评选对象

经济学院2025届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2.基本资格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立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的信用记录;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服务,关心集体、热心公益、乐于奉献、勇于担当、责任感强、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在学生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师生评价较高;

(4)认真完成毕业设计及毕业答辩,在毕业生鉴定、毕业生感恩教育、文明离校等毕业班工作中表现积极,以身作则,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引导和带动广大毕业生做到文明、安全离校;

(5)坚持体育锻炼,身体健康,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合格要求;

(6)已完成缴费注册手续;

(7)已落实就业者优先考虑。

3.申请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正确的就业观与择业观,积极参加“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服务计划”等国家基层就业项目,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

(2)响应国家号召,积极参军入伍,自愿献身国防事业;

(3)本科在读期间,学习勤奋,成绩优秀,连续三年获学校奖学金;

(4)本科在读期间,积极参加实践活动,获校级以上(含校级)优秀共产党员、共青团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超过一次(项);

(5)本科在读期间,积极参加创新创业实践、专业技能实训及文体活动,在参加省级及以上各类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或在有关重大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

(二)研究生毕业生评选条件

1.评选对象

经济学院2025届全日制应届研究生毕业生

2.基本资格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立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的信用记录;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服务,关心集体、热心公益、乐于奉献、勇于担当、责任感强、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在学生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师生评价较高;

(4)认真完成毕业论文及答辩,在毕业生鉴定、毕业典礼、文明离校等毕业班工作中表现积极,以身作则,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引导和带动广大毕业生做到文明、安全离校;

(5)学习勤奋,积极参加学术研究、科研实践或各类竞赛,研二(金融专业、国际商务专业)研二及研三(应用经济学专业)阶段曾获得研究生学业二等以上(含二等)学业奖学金、发表B类以上学术成果或曾获院级以上(含院级)优秀学生党员、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班长团支书等荣誉称号;或获得广东工业大学大学生竞赛级别细则一级赛事、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奖项;

(6)满足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资格的条件。

3.申请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正确的就业观与择业观,积极参加“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服务计划”等国家基层就业项目,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可适当放宽条件推荐参评;

(2)响应国家号召,积极参军入伍,自愿献身国防事业;

(3)曾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或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或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含提名奖)省级以上(含省级)等称号;

(4)积极参加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各类创新创业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或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各类重大比赛、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

(5)曾获得研究生学业一等奖学金,或获校级以上(含校级)优秀学生党员、优秀研究生干部等荣誉称号;

(6)研究生阶段曾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一作学生本人二作发表过《广东工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分类办法》A类以上(含A类)成果。

二、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

1.本科毕业生

符合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的学生请于4月18日16:00前提交附件1-申请表、附件2-汇总表(本科)及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纸质版材料交到B北202办公室处,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zhongchangwuqi@qq.com。压缩包材料和邮件命名格式统一为“姓名-班级-优秀毕业生材料(本科)”,示例:张三-21国贸1班-优秀毕业生材料(本科)。规定时间内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缺一者视为自动放弃。

2.研究生毕业生

符合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的学生请于4月18日16:00前提交将附件1-申请表、附件3-汇总表(研究生)以及成果清单中所列项目佐证材料,纸质版材料交至B北203办公室研辅工作台,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1760363703@qq.com。压缩包材料和邮件命名格式统一为“姓名-班级-院级优秀毕业生材料”,示例:张三-23金融-优秀毕业生材料。规定时间内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缺一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学院评选

学院优秀毕业生评优小组对申请优秀毕业生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评选,开展院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本科毕业生按照不高于本院2025届本科毕业生总人数的5%评选出院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研究生毕业生按照不高于本学院2025届研究生毕业生总人数的15%评选出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参军入伍学生不占学院推荐指标限制。

(三)公示

学院对候选人进行3天以上的公示,确定优秀毕业生名单。

(四)学院表彰

学院颁发荣誉证书。

三、工作要求

1.学院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评选出一批具有典型示范和引领作用的毕业生代表;

2.严格审查申报材料,杜绝弄虚作假,同时处理好公示期间学生的申诉问题;

四、其他说明

1.学院将根据学校通知的相关要求,推荐排名前列且符合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的学生参评2025届学校优秀毕业生,不再另行选拔;

2.评选结果公示结束到毕业生离校前,有以下原因者撤销其“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

(1)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2)不能按期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3)其它与本评审要求相违背的原因。

3.以上评选内容如与学校相关条件有冲突,以学校为准。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20-87081260、 彭老师 联系电话:020-87080980、 吴老师 联系电话:020-87080265

经济学院学工办

2025年4月11日

 

附件1:xx班级-姓名-优秀毕业生申请表

附件2:xx班级-姓名-优秀毕业生汇总表(本科)

附件3:xx班级-姓名-优秀毕业生汇总表(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