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班委:
根据《经济学院班团一体化建设实施细则(试行)》、《经济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试行)》(下称“评选办法”)相关要求,拟表彰一批在团班建设中政治可靠、本领过硬、作风扎实、自律严格、师生认可的团班学生骨干队伍。现将2024-2025学年经济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要求通知如下:
1.申请报名。符合评选办法所列条件,学生个人申请,或由班主任、辅导员老师提名推荐,学生填写《经济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详见附件)。
2.征求意见。广泛征求所在班级同学、班主任、辅导员老师意见,通过班会等形式开展全体团班骨干学年考核评价,评价等级设置“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各项比例不做要求。本次团班骨干的学年考核评价,与综合素质测评中社会实践评价的学生工作考核不作挂钩。
3.组织评审。请各班于5月27日前将班级内纸质版申报表汇总,上交至各年级辅导员老师处。根据情况进行述职展示,学院评审小组进行评议。
4.学院公示。将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5.学院审批。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审批。
6.表彰与奖励。将授予相应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在综合测评中给予相应加分,典型事迹可在院内进行宣传。
联系人:各年级辅导员
附件:《经济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
经济学院学工办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