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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2013-10-10 00:00

单 位:科技处(人文社科处)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省基金项目管理工作,定于2013年10月9日09:00至11月25日16:00开展省基金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项目范围:2011年立项资助的博士科研启动与自由申请项目,2010年立项资助的重点项目,2012年申请延期结题项目。

二、请项目负责人在2013年10月9日09:00至10月30日16:00前登陆省基金系统(http://gdsf.gdstc.gov.cn/Index.aspx)填写好结题报告(系统上无需提交到学校),并将结题报告书(含附件证明材料)、《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专家评议表》纸质版一式三份送至学校科技处基础科(行政楼417室),由科技处统一送专家函审。

三、根据评审专家评议意见修改结题材料,增加专家组意见后,项目负责人于11月13日晚上12点前完成省基金项目结题书网上提交工作,科技处将于2013年11月14日至11月18日下午16:00期间完成网上省基金项目结题书审核及提交至省基金委。

四、省基金办于2013年11月19日至11月24日对网上提交的省基金结题书进行统一审核。在省基金委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于2013年11月25日下午16:00前将结题书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含证明材料)交至学校科技处基础科。

五、延期结题:没有通过结题验收和需要延期结题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需按照《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在网上填写延期结题申请书并提交至学校。延期结题申请需在10月31日下午16:00前在网上提交。

六、项目负责人报送结题材料要求一式两份,包括:结题报告(附专家组意见原件)、合同书(复印件)、发表论文专著(论文需有省基金资助标识)、专利证书及其他结题证明材料。

七、对于超期项目(包括逾期结题也没有提交延期申请或超出批准延期时间内还未结题的项目)按照不能结题处理,不再受理该项目负责人今后申报省基金项目。依托单位不能结题项目超过本单位当年应结题项目10%,取消该单位申报2014年省基金项目资格。

八、2010年立项的重点项目由学校组织会议结题验收,2009年立项研究团队结题由省基金办统一进行会议考评,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九、联合资助项目结题时只需做财政下拨的经费结题审计工作。

联系人:丁妍,陈辉,020-39322712。

2011年立项:刘强、温洁嫦、吴悦明、金朝永、黄志刚、朱江、叶飞、周丽华、杜志云、李璟、卢宇靖、张珏、刘志煌、禹思敏、张成科、蔡延光、周剑峰、张广驰、张立臣、程汉湘、夏鸿建、赵玲玲、闵惜琳、蔡瑞初、黄金、蒋树贤、刘波、王长宏、邓杰航、李学识、赵洁、刘勇健、左亚尧、李志生、罗红平、王晗、谭立辉、刘立程

2010年立项:龙建军、胡永俊、廖诺、唐少辉、高向东(重点项目)、余林(重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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