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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3年度检查的通知

2013-09-25 00:00

单 位:科技处(人文社科处)

各相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按照全国社科规划办、省社科规划办的相关规定及通知要求,现展开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年度检查,请2012年立项的所有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中期检查表》(此通知页面下可下载,提交纸质版一份、电子版一份),对在研项目的进展情况、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书面报告。逾期不接受中期检查、超出结项时间未报批的,有关部门将停拨后续经费甚至终止项目,请各负责人认真对待,并于11月5日前把相关材料报送行政楼423室,联系人:朱艳,电话:39322152。

近日全国社科规划办及省社科规划办均严格审核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材料,并执行了新的审查制度,相关通知及表格请见附件,请负责人认真执行。

附件一: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附件二:中期检查表

附件三:关于我省认真审核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材料的通知

附件四:学术规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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