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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的通知

2013-05-13 00:00

根据我校工会关于举办第五届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活动的通知,学院工会经讨论决定于5月中下旬举办学院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青年教师。已在往届教学竞赛活动中获得“十佳授课教师”称号的教师不再参加本届竞赛。

二、竞赛方式。

学院竞赛分预赛和决赛。

预赛按正常的教学安排进行实地教学,评委直接到参赛教师教学现场,按照《关于开展广东工业大学第五届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活动的通知》(广工大工字〔2013〕5号)的评分标准,实名逐项评分。决赛由学院统一组织排名前3名的老师集中进行现场比赛。

评委组成。学院预赛和决赛评委由主管教学副院长、工会主席、教师代表共5名组成。

三、奖项设置。根据选手得分,评出学院“教学优胜奖”三名,学院推荐评分排名前2名的老师参加学校组织的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复赛。青年教师参赛与获奖情况作为岗位考核、优质教学奖评定和其他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学院对获奖教师给予适当奖励。

四、实施步骤

(一)推荐参赛:国贸系、经济系组织推荐工作,5月16日前向学院工会各推荐本系至少3名青年教师参加。

(二)听课:由学院工会协调听课时间,组织相关人员听课。

(三)教学演示: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未尽事宜,将另文通知。

联系人:许维利、段飞

经济与贸易学院

201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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